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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163.com 2010-05-18 20:09:07 | 北京市 其他专业 | 5126查看 5回答
总价合同结算时工程量清单量没有完成的部分能否扣除?
某二次靖装修工程,招标文件是固定单价招标,有一个项目工程量清单给大了,卫生间给排水管线敷设安装,按装饰面积计算工程量,卫生间实际面积150平方,工程量清单给3000平方,是整个精装项目面积。投标报价卫生间给排水综合单价20元/平米,该子目报价6万元。该装饰合同签订对中标单位有利,签订固定单价固定总价合同,约定变更增加减少的工程量都可以调整价款。结算审核时侯,发现该工程量异常,结果是工程量清单给错,不排除认为错误,但现在不能这样说。结算时能否扣除没有给排水施工的2700平米?理由是按合同约定较少工程量可以调整价款,无论签订什么合同,未完成工程量都不能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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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签订的是固定单价固定总价合同,而且卫生间给排水管线敷设安装在施工中是没有变化的,因此不能进行调整。
2010-05-19 06: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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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合同应是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是指价固定而量不固定,当工程量变更幅度在10%以上时或超出合同约定的幅度时,单价可以调整,但工程量却以实际完成量为准。
2010-05-18 20: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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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合同结算时工程量清单量没有完成的部分是需要扣除的。但是你举的例子是否要扣除没有给排水施工的2700平米,要看合同的约定。
2010-05-18 20: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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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合同结算时工程量清单量没有完成的部分能否扣除? 你说的实际没有施工的工程量结算时应该扣减 你的签订固定单价固定总价合 但你结算中报增加的签证 不报减少的工程量是不行的
2010-05-18 22: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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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没有完成的工程量是要扣减的。
2010-05-19 07: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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