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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8-23 08:51:37 | 山东省 土建计价软件GCCP土建计量GTJ | 1268查看 3回答
建设单位在施工合同内约定,将安措费支付和进度款挂钩,没有预付款。这样的合同条款,
建设单位在施工合同内约定,将安措费支付和进度款挂钩,没有预付款。这样的合同条款,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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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其支付办法》(建标[2013]44号)的规定,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付比例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并及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
2.安全文明施工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支付,支付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1.5%。
3.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开工前,将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至施工企业的账户。
4.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将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2023-08-23 09: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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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行。
现在,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有“预付款”。需要查阅本地相关文件。
2023-08-23 08: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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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费要在开工后28天内支付一笔,后续的再随进度款同期支付,但是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也是单列的
2023-08-23 09: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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