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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bb 2010-06-08 15:56:58 | 云南省 其他专业 | 895查看 18回答
我现在遇到一个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
我现在遇到一个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 1、 约定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施工过程中因市场因素引起的工程材料的价格波动,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内招标人不再做调整,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 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不采用。 现在承包方的投标价格中包含的材料价格风险包干幅度超过了15%,其材料价差还用计算不呢?问题补充:施工工期是210天,超过了08规范规定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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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我现在遇到一个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 1、 约定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施工过程中因市场因素引起的工程材料的价格波动,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内招标人不再做调整,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 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不采用。 现在承包方的投标价格中包含的材料价格风险包干幅度超过了15%,其材料价差还用计算不呢? 答:按你以上所说是不应再计算了!合同条款中已经考虑了风险的范围以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而且该项目的风险在合同签订时双方已经约定好,我认为应当以双方已经约定协好的合同书为准。 至少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内无论是材料价格涨(跌)幅度有多大?还是在签订合同之后,无论当地政府有没有相关文件出台,均不应该再行计算了!如果确实需要调整,只能是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签订相关补充协议条款作为原合同的附件,并以此作为结算调整依据。否则,不应调整。
2010-06-08 20: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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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签订的合同很被动。只能依据2008清单规范4.1.9条来据理力争: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因为他没有约定可调整幅度,实际上是不公平的条款。有争议时,可以提请造价管理部门调解仲裁,也可向法院起诉。
2010-06-10 00: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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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的还是有问题,应该注明工程材料的价格波动范围,比如价格波动正负10%,不作调整。
2010-06-11 08:3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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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中因市场因素引起的工程材料的价格波动,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内招标人不再做调整,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根据这条不应该调整。 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不采用。 现在承包方的投标价格中包含的材料价格风险包干幅度超过了15%,其材料价差还用计算不呢?---08规范规定大于10%,要考虑调整,风险不能让一方承担。
2010-06-08 16: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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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要求还是比较合理的,下面就是你是否能吃准市场行情。风险大收益多。
2010-06-08 16: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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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是不是要给人家办理决算审计,如果是的话。由于合同是固定单价合同,中间考虑了,材料的价格变化风险,不管材料价格变化情况如何都不再处理材料价差了、按投标时的投标价格进行结算,但是注意到你的合同是包括365天内的材料价格变化风险,但是也不知道你的具体工期时间,如果是工期超过1年。就要看你们合同是不是有约定工期超过时材料价格是不是允许变化结算,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好,只有双方协商处理,
2010-06-08 16: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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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遇到一个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 1、 约定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施工过程中因市场因素引起的工程材料的价格波动,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内招标人不再做调整,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 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不采用。 现在承包方的投标价格中包含的材料价格风险包干幅度超过了15%,其材料价差还用计算不呢? 你好!以上是你的问题,其实问题已然很清楚了,简单的说就一句话,不再计算了!签订合同的双方都已经考虑了风险费用,而且该风险也应该在双方所考虑的范围之内,无论你是作为甲方审计还是乙方结算,均不应该再行计算了!
2010-06-08 17:3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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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工程所在地,在签订合同之后,有没有关于材料价格可调的相关文件出台,如果有就可以进行调整,如果没有只能自行承担不可预见的价格风险!
2010-06-08 16: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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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的合同中已经将风险范围签死了,365天内不调整,不论多少;你的合同中没有说明波动幅度的事情; 建议你根据清单规范中的相关规定,看看能不能推翻合同的规定;这样就需要打官司了,会与甲方闹僵了;你可以根据差距的多少,自己判断是否需要打官司; 清单规范的规定有规定波动幅度的。
2010-06-08 16: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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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还是看你们当时签订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材料价格变化幅度及价格变化时限等关键问题需要认真阅读和理解,才能解决你说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嘛。
2010-06-08 16: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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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所签合同约定为准
2010-06-08 19: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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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的很清楚明白,是不能调整。 但是现在如果材料价差浮动超过投标价的15%,只能说明浮动太大,施工方实在是做不了的工程,只能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各让点步。 如果甲方硬是不让步的话,这工程就有点难做。 我们平时也遇到这样的合同,一般虽然也说是固定单价合同,但是没有写明超过或者低于投标单价的15%,实际中确实超过了15%,这样的事情都是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大家让步。 因为低标工程也只能作出豆腐渣工程。如果甲方不让步的话,有些施工方干脆就停工,我也遇到过。因为也确实根本是做不下去了。以后的事情只好法律上再说。
2010-06-08 18: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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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约定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施工过程中因市场因素引起的工程材料的价格波动,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内招标人不再做调整,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只能按合同约定执行。 其原因:是协议书的合同法律效力高于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以及投标文件。所以应当以协议书为准。
2010-06-08 19: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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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约定的时间365天不调整材料价格,有没有约定风险系数是15%,如果单独约定有,则应该调整,否则,不应该调整。说明已经包死了。
2010-06-08 20: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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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前国家调控力度,这风险值得一冒,最终结果敢肯定你会了的。
2010-06-08 21:4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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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遇到一个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 1、 约定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施工过程中因市场因素引起的工程材料的价格波动,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内招标人不再做调整,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 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不采用。 现在承包方的投标价格中包含的材料价格风险包干幅度超过了15%,其材料价差还用计算不呢? 你提出的这个问题比较普遍,因为经过招标、投标,这个施工单位力压群雄中了标,并在双方约定的合同类型中采用的是“固定单价合同”,并约定了“施工过程中因市场因素引起的工程材料的价格波动,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内招标人不再做调整,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从这两条上看,施工方在这365天市场材料价格的涨、跌都江堰市不能进行调整了。 施工工期是210天,虽然超过了08规范规定的范围,但是双方签订的合同是365天因材料涨价不做调整,所以现在的材料价格风险包干幅度超过了15%,其材料价差还是不能计算的。
2010-06-09 06: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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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按照合同约定不能做调整,但是建筑合同作为民事合同,按照民事合同平等、公平的原则,你可以把实际情况向甲方给与说明,我想甲方应该会考虑的,如果说明以后甲方还是不同意的,你可以按照合同法解释二中的“情势变更”原则,收集好必要的证据,进行起诉,法院也会支持你的意见的。
2010-06-09 08: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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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按合同执行,不作调整。
2010-06-09 20: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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