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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2024-03-21 09:27:26 | 四川省 土建 | 197查看 1回答
关于界定签证和变更的问题
本项目是EPC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是联合体成员中标作为合同乙方,在中标合同中A楼栋招标范围是主体结构建设完成。现在建设单位通过发函的形式给设计院要求配合出具A楼栋的装饰装修图纸及相关改造图纸,委托总承包施工单位对此进行施工;现在我想咨询各位老师,这种是属于合同外的新增工作,同时又属于对原承包范围A楼的新增工作内容。由此我想问问是按照签证还是变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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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的东西 做了 又加了其他的 就是签证 如果原有的不做 变成别的了 就是变更
2024-03-21 11: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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