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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2024-08-05 08:45:44 | 广东省 土建 | 284查看 2回答
固定单价合同,按实结算工程量的问题。
总包要求我们分包,漏项、实际工程量这些按报进度时,不能申报,只能按照合同百分比填报。漏项、实际工程量等最终结算才申报,这样合理吗,部分进度都报100%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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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合同外的工程量费用一般是结算一并支付,因为合同不会明确约定这部分工程量随进度上报,现场做法就是结算后支付
首次提交 2024-08-05 08:51:19 最近修改2024-08-05 08:52:16 (修改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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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约定,合同关于进度是怎么写的
2024-08-05 08: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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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工程结算,合同文字条款如下: 采用固定价格和合同; 属于图纸内的工程价款,不作调整; 那应该按固定单价合同结算,还是固定总价合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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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结算合同,在未注明单价是否可调的情况下,是否为工程量及单价都按实计算
按实结算合同,在未注明单价是否可调的情况下,是否为工程量及单价都按实计算;还是工程量按实,单价固定?有什么法律法规或者文件规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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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单价合同,结算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量,审定后的工程量比招标工程量还低。甚至招标工程量中有的清单项,审定后都没有了,这样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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