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丹丹 2024-08-20 11:12:29 | 陕西省 土建 | 160查看 3回答
关于降水
本工程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基坑深5.65m,如果招标文件里提及需要降水,投标时图纸仅标注有三个降水井,但施工单位投标时未对施工降水排水未组价,实际施工时当时地下水位较浅,土方开挖1m左右就出现地下水,需要施工降水,3个降水井满足不了现场需要,需要增加40个降水井,且为深基坑,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且需专家论证,所发生的施工降水排水费用施工单位还能主张向甲方要吗?
全部回答
(3)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
看合同,允不允许变更,如果允许,做好变更单就可以要
2024-08-20 11:14:08
-
如招标时提供了地勘,招标文件清单涉及降水费用,施工单位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应该考虑完全后进行报价,投标方案只标注3个降水井是施工单位自身管理水平不足,未进行组价视为让利或已经包含在其他单价内,我认为不可以主张。
2024-08-20 11:36:04
-
你好,这个主张就很难了,因为首先施工单位在投标的时候没有投标、那就是放弃了这方面的费用。所以实际发生的话,那就不好在主张了。
如果是投标记取了费用,但是因为实际发生和投标不一致,那么这个可以认为是发生了变更。这个还可以主张的。
2024-08-20 12:10:26
还有0条追问正在审核中,请稍后回来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