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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先生 2024-11-26 14:33:49 | 浙江省 土建装饰 | 157查看 5回答
我想问一下施工单位结算的问题?
审核单位发现招标控制价工程量少乘个数导致金额少了7万,合同按错误订了的,施工单位当时投标答疑也没提,结算也按当初招控下浮1.3%,送审的时候也没注意,结审我也可以不算给他当初遗漏的数量吗?涉及到大概4 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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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招标控制价和结算价没有太多直接关系,结算价的依据是投标价(合同价)以及合同,招标的错误不能让后期结算来承担,你这种情况属于招标工程量与实际相差过大,按一般情况下,如果是总价合同,完成了全部内容就要按合同价格进行结算,如果是单价合同,就是单价*实际工程量,有些会约定如果实际工程量超过招标量一定范围,超过部分会单价调低
2024-11-26 14: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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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投标单价
2024-11-26 14: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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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合同结算方式怎么签订,单价合同的话都是工程量按实调整
2024-11-26 14: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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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看是什么合同,要是总包合同那就不用给。要是单价合同就应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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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14: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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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查看合同约定
2024-11-26 14: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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