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G 2024-12-14 11:38:02 | 云南省 结算 | 146查看 4回答
工程结算审计
1、合同没有约定工程结算进行二审,施工单位是否可以拒绝二审?
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甲方委托的全过程造价管理单位及业主单位已签字确认且盖章的新增综合单价,二审单位是否还有权调整综合单价?
全部回答
(4)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
已采纳
甲方想几审就几审,但不能耽误支付工程款,合同内的综合单价不能调整,新项目一审过后的综合单价也不能调整。
2024-12-14 12:03:12
-
1、施工单位不能拒绝二审
2、各方签字确认单价还要看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如果和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不同,二审有权调整
2024-12-14 11:45:48
-
不行,现实就是这样,地产很多就是这样的,不然工程款付不出去了,看合同约定吧,认可回答请点赞全是免费进行的
2024-12-14 11:46:22
-
如何合同约定是以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并一次审计定案的合同,别说二,三四五六七八审都能拒绝,如果是约定以审计结果为支付依据,那他要求十一、十二、十三次审也不违反合同。
2024-12-14 11:56:55
还有0条追问正在审核中,请稍后回来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