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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逸 2025-01-20 11:31:12 | 江西省 市政结算审核计价软件GCCP | 151查看 3回答
结算审核问题
请问各位老师专家们,在进行结算审核工作时,我发现项目中某石材的价格偏高得极为离谱,几乎翻倍。施工合同也未写明采用固定单价,仅表明是包工包料的形式。基于此,我深知这种价格的不合理性,便及时且详尽地向业主说明了某石材单价偏高翻倍这一情况,指出其不合理之处。 然而,业主的态度却十分微妙,明显是站在了施工方那边,不认同我扣减石材单价。在这种局面下,我可以要求业主出具盖好章的价格认定单吗?毕竟,后续财政审核时,若也发现项目里该种石材价格偏高过多的问题,财政不会追究到我头上来,毕竟我早已和业主讲明价格偏高离谱。这样做行吗?
2025-01-20 11:32:39 补充
而且这种石材还有相关的信息价,然而并未采用信息价,信息价的基础上翻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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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答仅用{{minut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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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出具材料采购发票作为计价依据
2025-01-20 11: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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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想按照高价给结算,就让他们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比如石材的规格 品牌,最好提供一下采购发票,总之有时需要坚持,
2025-01-20 11: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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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肯定不会给你出认定单,这种情况看下是不是清单包含了其他工序,还是就是主材价格太高。这个价格是否经过财审审核,如果是财政审核过的,你的责任不大。
2025-01-20 11: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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