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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水 2010-11-15 14:43:48 | 山东省 其他专业 | 1123查看 1回答
关于材料价差的问题
请问材料价差是做什么用的,在实际结算中有什么用?比如说一个工程,工期三个月,某材料第一个月用量20,单价5;第二个月用量25,单价8;第三个月用量16,单价9。那么,这种材料的平均价格就是:(20*5+25*8+16*9)/(20+25+16)=7.23,这个7.23又有什么用呢?问题补充:假如签订合同时该种材料价格约定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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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加权平均的材料实际价格的平均单价,按7.23-5的差价计入工程结算造价中。 是的,结果完全一致,用阶段的单价计算,或加权平均后计算都可以。 (7.25-5)只是单价,*总用量后就是总差价了: (7.23-5)*(20+25+16)=增加的材料差价。 只计取税金、规费,措施费不计取。 规费、税金要计取的,措施费不能再计取了。
2010-11-15 14: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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