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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jiaoshiyan 2010-11-19 23:12:29 | 江苏省 其他专业 | 1429查看 6回答
关于现场签证的问题
1、假如某一道已经砌好的墙,后因设计变更,重新拆除后砌筑新墙,那么给劳务班组进行签证时,是按照原来墙的砌筑费用+拆除费用,还是按照拆除费用+新墙的砌筑费用呢?向甲方报这个签证,又是那种选择呢?合同上没有说明。 2、机械台班签证我是按照市场价计入,向甲方办理签证,是不是只能计取税金了?规费等其他项目是否都不能计取呢?合同上也没有说明。这个税金的计取,是不是在以后的结算中体现?还是在当时做签证的时候就立即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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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应该按照拆除费用+新墙的砌筑费用给班组结算,向甲方报的签证也一样的 只是按规则增加管理费和利润 以及各种规费上去就对了 签证包含哪些费用 可以在签证单上注明,签证费用可以是税前的 也可以是税后的
2010-11-20 13: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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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原来墙的砌筑费用+拆除费用+新墙的砌筑费用
2010-11-19 23: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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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问题:其它规费也可以计取,机械费相当于分部分项的费用 ,也需要计取规费和税金。但如果你签证时比现行的规定(现行的是07台班,另加人工、汽、柴油等 的调差)高很多,则需另当别论了,
2010-11-20 02: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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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现场签证的问题 1、假如某一道已经砌好的墙,后因设计变更,重新拆除后砌筑新墙,给劳务班组进行签证时,不是按照原来墙的砌筑费用+拆除费用办理签证,而是按照拆除费用+新墙的砌筑费用的,向甲方报这个签证,就是选择后者。因为原来墙的砌筑费用已经计取了。 2、机械台班签证我是按照市场价计入,向甲方办理签证,不是只能计取税金了,规费等其他项目是可以计取的,合同上没有说明也可以计取。 这个税金的计取,最好不在以后的结算中体现,而是在当时做签证的时候就立即体现。
2010-11-20 06: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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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项按设计图纸墙体完成以后由于设计变更再作拆除并重新墙体时的计算应该是:原来第一次的墙体费用+拆除费用+第二次的墙体费用之和。 2. 工程定额以外的机械台班费用的签证,应该按照当地据实的实际市场单价签认,既包含税金在内的综合性台班费用单价,这样与甲方进行签证确认以后可以在今后进行工程结算时直接进入工程结算造价。能够减少以后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时的一些不必要的扯皮。
2010-11-20 09: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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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项应按照原来墙的砌筑费用+拆除费用+新墙的砌筑费用
2010-11-20 08: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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