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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灔︶ 2010-12-08 15:38:37 | 重庆市 其他专业 | 958查看 1回答
甲供材的情况
合同内容如下:在符合规范要求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因为承包人加强管理、合理节省而使实际领用材料、设备的数量少于定额数量,简称为节约材料。节约材料中钢材在定额损耗量3%以内、其余材料在定额耗量10%以内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以加权平均的实际供应单价计算给承包人;节约材料中钢材超过定额耗量3%以上、其余材料超过定额耗量10%以上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计算给承包人。 想请教一下,以上内容在决算时怎么操作的,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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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节约材料中钢材在定额损耗量3%以内、其余材料在定额耗量10%以内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以加权平均的实际供应单价计算给承包人,甲供材按定额含量算给乙方,超出以上标准,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2010-12-08 16:5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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