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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_linyu 2010-12-16 15:57:11 | 江苏省 其他专业 | 3594查看 2回答
因设计变更照成定额工程量增加而清单工程量不变的清单计价结算方法
合同摘要: 1、结算按固定综合单价法 2、结算工程量确定按2008清单计价规范 变更部位及内容 门头广告牌原设计为底宽200,高1500,现更改为底宽650,高1700 问题: 1、如按原综合单价执行,工程量按清单量结算,增加部分损失较大,如何弥补 2、如果重新组价按以前组价方式,甲方不一定回统一按以前的定额项,用其他定额项,组价较低,损失更大 3、决算以按监理签证工程量上报(按得是展开面积)。 4、为政府工程 请问各位高手这种情形如何解决更好。问题补充:报价时,定额量直接按清单量组价的,只是定额项目是按12-220执行的,有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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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应该是工程量的增减按实际的去计算工程量,单价在原投标清单中相同或相近的执行,原清单中没有相同或相近的时才可以重新组价报甲方同意后执行 如原清单工程量为200平米,现实际工程量为300平米,只计算增加的100平米,然后乘以原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就可以了 1、如果是名称没有变化但工程做法及内容变更了,从而引起组价内容的变化,是可以按实际的做法进行重新组价的,
2010-12-16 16: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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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规范规定工程量超过一定比例是可以重新组价的。 你可以找其它理由将价格调高,比如因设计变更造成原材料不能用等等。
2010-12-16 16: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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