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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健良 2010-12-18 13:49:04 | 广东省 其他专业 | 1056查看 3回答
总承包服务费
重点办是业主,业主指定音箱安装公司为发工程给我门的音箱公司,总包是省一建。 总包收取了我门的配合费,我门市施工方,包工部包料的。资料,脚手架,搬运和材料保管都是我们做的。那么我门可以向发包给我门得音箱公司收取回总承包服务费吗。提出理由:因为我门是施工方,而发包给我门的音箱公司相当于是建设方,是我们的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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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总承包服务费应该是建设单位向总承包单位支付的费用,不应该由施工单位向总承包单位支付。详见2008清单计价规范2.0.9条。如果合同约定的需要向总承包单位上缴费用,不应该是总承包服务费。
2010-12-18 21: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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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约定,合同约定按合同执行,没有约定的双方协商。你们交的配合费是向省一建。
2010-12-18 14: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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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执行合同的有关邀约,执行工程合同有出入,可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010-12-20 16: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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