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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伍 2011-01-07 11:07:27 | 广东省 计价软件GBQ4.0 | 1731查看 1回答
请问:阳江的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规定是多少?
请问:阳江的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规定是多少?以什么为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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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关于印发《阳江市建筑施工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江市建设局文件 阳建[2007]58号 关于印发《阳江市建筑施工意外伤害保险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市直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及有关单位: 现将《阳江市建筑施工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江市建设局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阳江市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 为了使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工人遭受工伤后,能够获得及时的救治和经济上的保障,解除广大职工及施工企业的后顾之忧,贯彻“平安卡”管理制度,促使施工企业改善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建筑行业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八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广东省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导则》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阳江市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与落实“平安卡”管理制度相结合。一方面,落实“平安卡”管理制度,建立建筑工人免费接受安全教育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我市建设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另一方面,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作为“平安卡”功能之一,使建筑工人遭受工伤后能得到及时救治和经济上的保障。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与“平安卡”制度委托阳江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与阳江市建筑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一家保险公司作为全市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公司。保险公司应当为投保的施工企业提供安全服务(包括施工现场风险评估、安全技术咨询、人员培训、防灾防损设备配置、安全技术研究及推行“平安卡”管理制度的辅助服务)。 二、工作模式 (一)统一柜台受理 参照外地兄弟城市的做法,经招投标中标的保险公司与阳江市建筑业协会签订保险安全服务合同,将投保资料和宣传资料存放在统一窗口,由施工单位在同一保险公司内办理投保。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被保险人包括:施工人员、监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各施工企业必须在工程办理安全报监前提条件审查时,先到统一窗口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凭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及相关资料到属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办理安全前提条件报监审查。 (二)统一投保费率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根据国内部分城市和我市已经自发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费率,经市安监站和市造价站分析计算,统一投保费率为房屋建筑工程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市政及其他工程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三项之和的千分之二计算。 对荣获省“双优”样板工地的项目,竣工验收后,保险公司予以交纳保险金额15%的奖励;对荣获市“双优”样板工地的项目,保险公司予以交纳保险金额10%的奖励。 (三)统一赔付标准 按照我市的生活水准,建筑意外伤害报价的赔付标准为:意外伤害身故一人赔付金额20万元、一级伤残每人20万元、二级伤残每人18万元、三级伤残每人16万元、四级伤残每人14万元、五级伤残每人12万元、六级伤残每人10万元、七级伤残每人8万元、八级伤残每人6万元、九级伤残每人4万元、十级伤残每人2万元;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0元至3万元(小于2000元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免赔偿,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到保险公司认定医院治疗,由保险公司负责医疗费用);附加第三者责任险每次20万元,累计最高赔偿100万元。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期由投保单位交纳保险费次日零时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日期次日零时止。 (四)统一合同专用条款 为了便于施工单位办理投保及赔付手续,制定统一的保险合同范本,制定统一的专用条款。 (五)统一办理投保手续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以工程项目或单项工程为单位进行投保。投保人为工程项目或单项工程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建设单位依法直接发包的专业承包企业。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分包单位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包括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不再另行计提。分包单位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投诉理赔事项,统一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办理。 (六)统一理赔 发生了保险合同约定的伤亡事故后,公司、项目部应及时将事故经过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当地建设局、建筑安全监督机构以及阳江市建设局、阳江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等有关部门,确认伤亡人员后,由阳江市建筑业协会协助施工企业与保险公司议定给付保险金额。 三、实施步骤 (一)从2007年12月1日起,把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和施工现场的投保工作同时开展起来,并抓好试点单位的启动工作,以点带面,全面铺开。 (二)12月上旬,发出招标文件,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尽快确定承保的保险公司,并由中标的保险公司签订安全服务及保险代理委托合同。 (三)12月下旬,由阳江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和阳江市建筑业协会做好实施“平安卡”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资料收集以及设备的准备工作,以保证“平安卡”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需要。 (四)12月下旬,召开全市动员大会,2008年1月1日起,市区正式开始试点工作;2008年2月1日起,各县(市、区)开始实施。 (五)2008年1月下旬,选择做得好的试点单位召开“平安卡”现场观摩会,向全市进一步推广。 (六)从2008年2月1日起,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土木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钢结构、设备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的新开工项目,在办理施工报建前,施工企业必须为该项目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否则,不得办理施工许可证。
2011-01-09 09: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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