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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当 2011-01-15 10:39:18 | 云南省 其他专业 | 1986查看 3回答
工程结算中的索赔问题
1.某项目工程使用2008清单计价,且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为全费用单价合同.但甲方在招标时未出示措施项目清单,同时乙方对某些通用措施费和专业措施费也未报价,请问工程结算时乙方能否对这部分费用向甲方索赔? 2.同是此工程,在工程结算时乙方对甲方漏掉的分部分项项目和几个整单位工程项目也要用向甲方索赔的方式进行结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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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整单位工程应该是可以的
2011-01-15 10: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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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甲方招标文件中未列措施项目清单是可以索赔的。具体结合当的定额,重新编制报价,当然需双方最后确认。 二、漏项及工程量的增量也可以索赔的。
2011-01-15 10: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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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措施费,在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甲方是不提供的,乙方应该做上并且报价的。如果乙方没报,视为包含在其他费用里了。 2、对甲方漏掉的分部分项项目和几个整单位工程项目,乙方要在投标时书面提出来,得到书面答疑。竣工结算时材发现,为时晚矣,只能索赔一部分---大于10%的部分。 负责是有时间性的也是有范围的。
2011-01-15 10: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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