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阳 2011-01-18 17:32:05 | 北京市 其他专业 | 2693查看 4回答
有关桩的超打与超灌
有一个电厂项目,是关于地基处理,招标文件采用的是夯实水泥土桩,要求投标单位按综合单价包干报价,招标文件中要求综合单价包括桩的充盈系数、空桩、超打部分等,现在到结算时出现下面问题:1、施工方结算时桩长按设计长度+0.5米(规范要求的高出设计桩顶),而建设单位认为应该按照设计桩长计算工程量,因为单价中包括了超打部分的价格,施工方说那不是超打部分,是超灌部分,应该计量的。请问各位:桩的超打与超灌不是一回事吗?到底应该怎样计算桩的长度? 补充一下:合同上说工程量以最终施工图图示工程量为准;并且招标文件上说本次招标不指定投标采用何种定额及费率,由投标人根据各种施工经验自主报价。 在施工图纸说明部分有一句:夯实水泥桩桩顶夯填高度应大于设计桩顶标高,在任何情况下不小于0.5米,合同上说工程量以最终施工图图示工程量为准,请问计算施工图图示工程量的时候考虑0.5米吗?
全部回答
(4)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
已采纳招标书有没有清单量,如果有清单量,施工方报价时桩长可以按设计长度+0.5米计算,确定综合单价,结算时桩长按设计长度(不含0.5米)计算合情合理;如果没有清单量,施工方报价时桩长按设计长度+0.5米计算的清单量,并确定综合单价,结算时桩长按设计长度+0.5米计算也非常勉强;但是如果有清单量,施工方报价时桩长按设计长度(不含0.5米)计算,确定综合单价,结算时桩长按设计长度+0.5米计算,建设单位是不会给的。因为定额说明(六)现浇钢筋混凝土钻孔桩已综合充盈系数及混凝土超灌量。且招标文件中要求综合单价包括桩的充盈系数、空桩、超打部分等。
2011-01-19 16:16:47
-
规范要求的高出设计桩顶0.5m应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 请问是那个规范这样规定的呢?
2011-01-19 10:11:23
-
1、我理解这个“超打”不是指桩深度问题,而是在钻桩孔时护壁的部分塌陷,而造成的超打,对于深度谁都是不可以预见的。计算桩的长度是底部直设计桩顶加0.5。 所以合同与“计算桩的长度是底部直设计桩顶加0.5。”是吻合的,但竣工结算桩顶就是按实际完成的桩顶计算,那么这就不一定是按0.5计算了,具体的有验收记录。
2011-01-18 17:53:26
-
规范要求的高出设计桩顶0.5m应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
2011-01-18 19:24:22
还有0条追问正在审核中,请稍后回来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