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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挺 2011-06-24 16:46:00 | 北京市 其他专业 | 1155查看 4回答
中标通知书中的综合单价问题
我单位对一项目进行了投标。最后我们单位中标了。但是给我们的中标清单中将我们的好几项的综合单价调整低了。但是为了保证投标总价不变,又在措施项目中增加了一项“因综合单价调整增加措施费”这样的项目。最终中标总价没有变化。但是我们最终结算时候。这笔增加的措施费如何结算呢?竣工结算的时候我们这笔钱还能要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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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结算是这笔钱应该能要回来,因为中标价中所含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所包含的款项是不允许做调整的,中标以后所能发生变动的地方就是其他项目清单中所含内容,既然甲方把这笔款项加在了措施项目中,结算时是抵不掉的. 但是甲方在发给你们中标书的时候就把某些项的综合单价改低了,我担心你们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签证变更工程量项目涉及到这几个被调低的综合单价时,会吃亏,因为清单的结算原则综合单价是不做改变的,发生签证变更项目按原清单中相同或相近项目的综合单价执行,.
2011-06-24 17: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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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注明因综合单价调整增加措施费呢,直接加在措施项目里多好,在合同中把结算原因约定清楚,就能要这笔费用 不这样命名最好,直接加在二次搬运或者其他什么措施里面,看合同怎么签,如果说除了按费率计取的措施根据清单工程量变化而调整,那这一笔费用在结算时就不能扣,或者措施项目包干(但这样对施工单位不划算,因为洽商也不能再要措施费)
2011-06-24 16: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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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结算时,中标价是不做调整的,只计算增加或减少的梁的造价,按中标的综合单价计算。
2011-06-24 16:4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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