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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空 2011-09-23 11:30:34 | 江苏省 其他专业 | 6507查看 14回答
我是甲方 结算是委托事务所审核 但是审核结算我方不同意 所以我们又调减了一部分 以我们发报告给施工
关于结算委托事务所审核 具体程序是怎样的?谢谢!问题补充:施工单位不认可我们发的报告,必须以事务所审核的为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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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甲方可以对审计结果提出质疑,也可以指出不合理的地方,因为甲方才是一个项目的法人,对造价负责和对资金运用进行决策。当然前提是有理有据。如果审计是按政策和造价资料为依据审理的结果,施工方也同意,甲方无根据的调价是没道理的。
2011-09-27 1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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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以事务所审核的为准
2011-09-24 16:3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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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是委托事务所审核 审核结算 就应该是有效的;
2011-09-23 11: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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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施工合同约定。
2011-09-23 11:3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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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结算编制审核控制程序 1、 目的 明确工程预/结算编制及审核的步骤,确保工程预/结算编制及审核过程受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工程预/结算的编制及审核过程。 3、 职责 3.1公司领导负责批准工程结算书。 3.2预审部经理负责审定工程预/结算书。 3.3预审部主管负责审核工程预/结处书。 3.4预算员负责编制工程预/结算书。 4、工作程序 4.1工程预算任务安排。 4.1.1预审部经理在收到相关部门交来的《业务联系单》(工程进度请款核算以《工程请款单》)后,应予以签收并在两日内判定是否受理该业务;如不受理则应在反馈意见栏写明原因;对于已受理的概/预算业务应在一日内作分类安排,并由预审部预算员签收。 4.1.2新开工项目在施工图纸送达预审部后,对于需要作出概/预算的工程,预审部经理应在一日内作工作分类安排,并由预算员签收。 4.1.3预算员在收到预审部经理交来预算业务后,应在一日内签收,不符合条件的工程概预算应说明原因;对于符合条件的工程概/预算,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做好核算准备。 4.2资料的收集 4.2.1概/预算任务接收人在接到业务后,应尽快收集相关的施工图纸及资料,主要途径如下: ?向提出概/预算工作要求的部门联系,请予提供; ?向总工办借阅; ?向工程部收集; ?由预算业务下达人提供。 4.2.2由施工图纸和资料不全而不能进行概/预算工作时,应立即向下达人说明情况。 4.3概/预算任务的执行。 4.3.1概/预算任务接收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计算工程量、选套定额和上机打印。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概/预算工作,应向直属上级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延期。 4.3.2工程概/预算书应按规定的格式输出,一式叁份,并由概/预算工作完成人亲笔签名。 4.4工程概/预算的审核。 4.4.1如概/预算工作完成人为项目预算员,则应将工程概/预算书报部门经理审核,审核完后再报总经理批准。 4.4.2经批准的工程概/预算书作为控制工程投资、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月报表、提供各种数据的指标和工程结算/决算的参考依据。 4.5工程结算 4.5.1结算任务安排 4.5.1.1预审部经理应对本年度的结算工作作出统筹安排。 4.5.1.2在收到完整的工作结算资料后,预审部经理应在一日内确定任务执行人。 4.5.2结算资料收集和审核。 4.5.2.1任务执行人在接收结算任务后,应尽快收集相关结算资料,主要途径如下: ?向总工办借阅; ?由结算任务下达人提供; ?向工程部收集; ?要求相关施工单位提供。 4.5.2.2任务执行人应对收集的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项目至少应包括如下几点: ?结算资料的完整性; ?结算资料的有效性。 4.5.2.3结算资料经审核不合格时,任务执行人应立即向任务发出部门说明情况。 4.5.3结算审查的整体要求。 4.5.3.1结算的审查采用全面审查法,即对工程结算的编制依据、工程量计算、定额和单价的套用、各项取费标准的规范性和技术性进行全面审查。 4.5.3.2任务执行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完成该结算任务的编制及初审工作。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应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 4.5.4结算的编制。 4.5.4.1任务执行人应按经审核合格的结算资料及相关定额文件要求计算工程量、套用定额和单价、调整材料价差及计取有关工程费用。 4.5.5结算的审查。 4.5.5.1结算书编制完成后,任务执行人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结算书进行初步审查。 4.5.5.2结算经初步审查完毕后,任务执行人应通知相关施工单位,并负责组织双方进行讨论、核对分析、协商定案。结算任务执行人及施工单位代表应在初步审查定案后的结算书上签字。任务执行人还应编写审查报告,将审查的基本情况,核减(核增)项目的数量、金额及核减(或核增)原因等进行说明。 4.5.5.3初步审查完成后,任务执行人应将审查报告、初步审查定案的结算收集及有关结算资料整理报预算主管审核、经理审定、主管领导审批等。 4.5.5.4经审批的结算书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4.6记录 4.6.1经审定的工程概/预算书应保存一份作为部门存档,另一份交还编制人。 4.6.2经审批的结算书一式叁份,并由经手人、审核人签字并盖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公章确认。保存一份作为预审部存档,另一份交行政部,施工单位一份。 5 相关文件 5.1《工程预(结)算审查作业规程》 6 相关记录 6.1《业务联系单》 6.2 相关预结算报表 6.3《工程请款单》 注:相关文件也可在网上搜索
2011-09-23 11: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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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问题复杂了。因为: 1、根据合同约定,结算应由甲乙双方委托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审核; 2、结算是已由事务所审核 , 就应该是有效的;你们不能无故调减. 我建议:你们甲乙方坐下好好协商,对存在的问题(包括签证等)逐个解决,实在有问题,可请教有关单位、人员。最后还是委托事务所审核 。
2011-09-23 1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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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调减一部分?事务所审核的不对,可以找他们的麻烦啊。也是可以对量的。
2011-09-23 12: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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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约定,结算委托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审核,所审核的结果将受到法律保护的,不应该因为审核太高而要扣减。
2011-09-23 12: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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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出具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应该是建设方、施工方和中介结构三方签字盖章认可后才能出具审核报告,缺一不可。 你们单方面调整审核报告原则上是不被认可的。 关键在于调整的内容是什么?估计应该是你们内部的规定。这个规定施工方是否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知道,这部分规定事务所是否被事先告知必须装入结算审核中。如事务所事先知道而没有装入结算审核中,那可以追究事务所的责任。 至于建设方与中介结构的流程,一般是现有委托合同,建设方提供有效的全套资料及相关的规定要求。事务所在出具审核报告前应和建设方及施工方达成一致。
2011-09-23 13: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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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事务所在签订三方认可书时,你怎么不提出还要扣减。显然是你的错,有失公允,人家施工队肯定不认了。
2011-09-23 14:4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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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结算委托事务所审核 ,由于结算是建设单位委托事务所的,建设单位有权利符合审核结果的合理性,如果建设方核减的部分公平,公正,施工单位就应认可你们发的报告,而不必必须以事务所审核的为准
2011-09-23 15: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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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对于结算结果甲乙双方都不认可的情况下才请事务所审核的,因为是甲方委托的,甲方必须提供详细、完整的竣工资料,有问题及时和事务所沟通,一旦审核结果出来了,就要以事务所的审核结果为准,事务所要对结果负责的。事后调减的一部分如果是合理的话,应事前向事务所交代清楚并有相应的证明资料。由事务所调减。具体怎么委托事务所审核程序,你都审核过了程序应该清楚了。
2011-09-23 16: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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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干嘛花那钱请事务所的,还不如高价请一建筑业内的明白人,事务所也是你们找的,你不相信人家干吗找人家啊,古话说: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早不如把这钱省下来给施工队算了
2011-09-23 17: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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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调减是不对的,但不是说你方委托的事务所就是金身菩萨,绝无纰漏。如确有疑窦,可咨询一下其他业内精通人士,会掂造价这杆称的人多着呢,如真有不妥的地方,还找你的委托方澄实。都会以理服人的。
2011-09-24 09: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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