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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qq.com 2012-01-10 22:17:01 | 云南省 其他专业 | 9868查看 2回答
材料暂估价在竣工结算时怎么调整?
根据08清单规定,投标时候施工方按照建设方提供的材料暂估价计入清单项组价投标,中标后施工,结算时根据双方确定的材料价格在综合单价中调整。 问题:施工方投标的综合单价都是改过定额含量或乘以系数的以达到低于拦标价中标的目的。若施工方投标时修改定额中人材机含量,纸质版的投标文件根本看不出来怎么修改的,而且主材表也不规范。如果没有原始组价软件电子版本的话,以后纸质版本的投标文件要将甲乙双方确定的原暂估价材料现在的价格在综合单价中调整,根本无法准确的得出应得的结果。 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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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的文件中可以从单价分析表中得出材料耗量,暂估价的材料应该在施工实施过程中进行认质认价,结算时按可直接按材料价差进行调整差额部分。
2012-01-10 22: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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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总价在拦标价内是有效标,若改动材料消耗量而提高材料价格,是人为地降低材料消耗量,如材料价格的变动,对综合单价没有实质意义的影响,[对定额而言],你也可以看成在积不变的情况下,只是提高一个乘数的量,而降低另一个乘数的量,结算时也是要按原投标时的组成清单价的各项定额消耗量来结算,超出风险范围的价格是应调整的
2012-01-17 10: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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