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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ehuanagepiao 2012-02-09 11:33:26 | 山东省 其他专业 | 1487查看 3回答
超出甲方供材部分的材料扣除问题
现有一工程,甲方供钢筋100吨,实际算了120吨,确认的钢材价格为3500/吨,合同中有这样一句说明:超出图纸和实际用量部分按所确认单价的1.2倍扣回,请问: 1、实际用量超出甲方供材这种情况存在吗,是否合理 2、如果超出甲方供材是合理的,那么该怎样考虑这个扣回? 3、上机时按照120吨的量上机,最终在工程总造价中只扣除甲方供100吨钢筋的费用,这样处理是否合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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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1、你的问题是节约的问题,而不是多用的问题。 2、这是一个好的施工单位。 3、你说的上机方式,是把节约的给了施工单位。 回复:实际计算是120吨,只使用100吨这不是节约是什么?当然前提是,计算是准确的(这里面有施工管理问题,不然计算量不会比使用量大太多)。一般情况下,按定额计算规则计算钢筋都要比实际使用大,这也是常识。
2012-02-09 11: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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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在的,但甲方对此也有审核不严谨的问题。 2、扣回材料费用是合理的,对于1.2倍在合同中约定,说明甲乙比方是认可的,那么按1.2倍扣也就理所当然了。 3、钢筋工程量的核对,是必须甲乙双方也要认可的数为准,不能单方面的数为依据。
2012-02-09 11: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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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问甲方要钱,甲方欠你20吨钢筋
2012-02-09 13: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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