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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haitao 2012-03-05 10:58:52 | 云南省 其他专业 | 2142查看 1回答
关于工程结算中主材价格补差的问题!急、急、急
我公司在办理县廉租房工程结算中遇到价格补差的难题,请教了许多相关人员都未能得到解决,在这里求专家给予解决,先谢谢! 一、问题:主材水泥合同约定价格412元/吨,投标报价为460.8元/吨,同期价格信息为490元/吨,空心砖合同约定价格1219元/千块,投标报价588元/千块,同期价格信息为1250元/千块,在补价差时究竟是投标报价减合同价格呢还是价格信息减合同价格? 二、处理方案: 1、投标报价减合同价格,增加工程造价11.79万元; 2、价格信息减合同价格,减少工程造价29.60万元。 求解决,需要支持依据。谢谢! 注:水泥在投标时未定价,砖投标时定了小砖0.26元/块,其他砖未定价,合同中约定小砖0.26元/块,其他砖按小砖体积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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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首先先明确一下,投标时的价格为什么不和“合同约定价格”你投标时如果是综合单价包死,就得按照投标时的价钱,在这基础上你有签证单什么的从新认价了,就找价差,用认价减去投标的价钱。(当然你肯定是大于投标价才认得)。和信息价没关系的,信息价就是参考的价钱。
2012-03-05 1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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