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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飞 2012-04-10 23:32:01 | 四川省 其他专业 | 4872查看 6回答
若甲方提供的清单存在错误,结算时如何处理?
我公司08年在成都中标,评标办法是最低价中标。工程现在=已竣工验收,由于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错误,如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列有“C15基础垫层”,而又在“地下室底板防水”的项目特征中描述“3、保护层:C15细石混凝土垫层”,属于同一内容在清单中重复,在结算时,甲方委托的咨询单位要求将“C15基础垫层”取消,只保留“地下室底板防水”进入竣工结算。 作为施工单位,我方觉得清单是甲方提供的,有错误应编制方承担错误,不应该扣除“C15基础垫层”,因为此项我方确实已施工,甲方没有理由取消。 请问:施工单位有什么依据可以向甲方要回这个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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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中介咨询单位的做法是对的。 按照GB50500-2008清单计价规范的说明,招标单位对清单的准确性负责。招标清单存在垫层混凝土项重复,但对招标清单及工程没有重大影响,工程结算按实际发生计算,没有发生的项目要扣除,这一点中介单位没有错误。垫层混凝土不是没给你,只是含在地下室防水中,同样来说垫层不可能重复给两次
2012-04-11 09: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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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当时投标的时候,咋没发现 清单结算时,一般是以中标时的综合单价来结算的 结算时的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就可以了 工程内容一般不可以调了
2012-04-11 07: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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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 发包方承担工程量的风险,承包方承担单价的风险
2012-04-11 06: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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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业主的责任,也就是中标的清单单价组成,无论错与否甲乙双方,都必须对此负责的,也就是承担风险。
2012-04-10 23: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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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甲方工程量清单项目丢项,甲乙双方都应承受风险,既然风险出现甲方是要付这一笔钱的,费用按定额计取,并按栏标价,中标价下降一个幅度。
2012-04-11 00: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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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08年在成都中标,评标办法是最低价中标。工程现在=已竣工验收,由于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错误,如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列有“C15基础垫层”,而又在“地下室底板防水”的项目特征中描述“3、保护层:C15细石混凝土垫层”,属于同一内容在清单中重复,在结算时,甲方委托的咨询单位要求将“C15基础垫层”取消,只保留“地下室底板防水”进入竣工结算。 作为施工单位,我方觉得清单是甲方提供的,有错误应编制方承担错误,不应该扣除“C15基础垫层”,因为此项我方确实已施工,甲方没有理由取消。 请问:施工单位有什么依据可以向甲方要回这个子目? 回答: 1、结算时应确认施工方是否针对这一项做了两遍,如果没有,应扣除。 2、项目特征只是告诉投标人针对这一做法,应该报出你的价格,并不是说无论做了没有,都安这个价格结算。
2012-04-11 13: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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