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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飞 2012-04-20 11:52:38 | 四川省 其他专业 | 3849查看 2回答
若清单中甲方编制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有重复,甲方有理把综合单价进行分解把其中一项扣除吗?
我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清单中甲方编制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有重复,甲方有理把综合单价进行分解把其中一项扣除吗? 如分部分项工程“走道等公共部分内墙面刷乳胶漆”,项目特征为: 1.腻子种类:防水腻子; 2.刮腻子要求:满足规范要求; 3.油漆品种、刷漆遍数:乳胶漆一底两面; 若乳胶漆与另一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有重复,甲方有理由把此项清单综合单价进行分解,把乳胶漆一底两面扣除吗?(图纸自始至终没有变更) 《清单计价规范》有这样说的条款:4.7.2 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我方作为施工单位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清单出现漏项甲方会确认给我们,若清单出现多项是不是甲方可以进行扣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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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不能,因为中标价是不能修改的。
2012-04-20 1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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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如果出现重项是必须要扣减重复内容的,但当初组成综合单价中的每一单项是否都是合理,还是最后只看综合单价是否合理,这是两个规则。综合单价的每一单项都合理,这种情况下扣减其中一部分可以接受,如只是综合单价合理而每一单项不是很合理,在扣减时需要双方协商,从其他相近合理的项目扣减
2012-04-23 12: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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