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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45083268 2012-05-03 17:44:51 | 河南省 土建 | 1767查看 1回答
河南管理费,配合费问题
管理费和配合费可不可以理解为一个概念,如果管理费计取后配合费不应该再计取,反之配合费计取后管理费不再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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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管理费和配合费不是一个概念,应分别计取。 总承包管理费由业主承担。其标准为单独发包专业工程造价的2%~4%,总包责任和具体费率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示。 施工配合费是指专业分包单位要求总承包单位为其提供的脚手架、垂直运输和水电设施等所发生的费用。该费用数额经双方共同协商,由专业分包单位承担,并可计入专业分包工程造价。
2012-05-03 17: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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