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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272530 2012-07-08 18:10:30 | 广西壮族自治区 土建 | 7427查看 5回答
关于主材价差的调整
我咨询过一些资深的预算员,有的说材料价差=(市场价-投标价)*相应的工程量,也有人说是材料价差=【市场价-投标价*(1+-5%)】*相应的工程量,工程为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规定了可调主材范围为:钢筋,水泥,沙子,石子和管材;合同没有明确规定材料涨幅超过基期5%的调整方法,请问结算时怎样材料价差怎样确定,我是甲方这边的。问题补充:另外补充个问题,小型空心砌块墙体,图纸上标明的厚度为200,实际上施工中用的砖为390*190*190,也就是说实际厚度为190(不算抹灰),那结算的时候是取哪一个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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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您提到正负5%应该是一般工程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的依据主要是工程合同有关结算专用条款。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正负百分比,只约定可以调整的话,那就只好按实际市场价调整=(市场价-投标价)*相应的工程量含量来计算。注明:在实际一点就是按每月报量进行分析材料*当期的材料造价信息价格,再减去中标的材料价格,最后价差乘以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
2012-07-09 08: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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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价差调整按合同约定执行。应注意工程量,应包括损耗量。 2.按实际计算厚度计算。
2012-07-09 13: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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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面的正负5%应该是在合同中约定的,怎么调整最后主要是看合同,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正负5%,只约定可以调整的话,就要按=(市场价-投标价)*相应的工程量来计算。
2012-07-08 18: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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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看施工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应该按第一种方式计算,约定风险的按第二中方式
2012-07-08 18: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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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这个问题简单,你采纳我的回答,加我QQ,我远程教你。。。
2012-07-08 22: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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