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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JING880125 2012-07-20 09:56:31 | 浙江省 土建 | 1268查看 1回答
桩基合同内等问题
一、合同内容:合同为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工程量按经甲方核准的竣工资料及经甲方、监理确认的打桩记录计算。 钻孔灌注桩(如仅是桩径设计修改,综合单价不做调整) 现在我的问题是1、施工图中钻孔灌注桩有的是桩径修改了,桩长没有变化2、桩径没变化,桩长加长了,3、桩径和桩长都变化了 那这三种的钻孔灌注桩综合单价我该如何计算。 二、主材信息价涨跌幅度大于或等于3%是可以调整, 可调材料信息价的价差=【(施工期间信息价算术平均值-基期信息价*1.03)*消耗量】 可以给我举个例子么 三、结算审核费用 核增减审计追加费=(核减额-送审造价*5%)*5%+核增额*5% 什么意思呢 怎么计算 举个例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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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1、施工图中钻孔灌注桩有的是桩径修改了,桩长没有变化2、桩径没变化,桩长加长了,3、桩径和桩长都变化了 那这三种的钻孔灌注桩综合单价不变,追加调整。 二、主材信息价涨跌幅度大于或等于3%是可以调整, 可调材料信息价的价差=【(施工期间信息价算术平均值-基期信息价*1.03)*消耗量】 。例如:钢材报价是是5500元/吨,实际购买价4500元/吨,那么,钢材的调减値=(5500-4500*1.03)*1.02=865元/吨*1.02 三、结算审核费用 核增减审计追加费=(核减额-送审造价*5%)*5%+核增额*5% ,审计定案以后,按实输入上述计算公式就行。 仍然使用原综合单价,余外做一份调整结算。
2012-07-20 10: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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