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aikailing 2012-07-30 13:59:11 | 北京市 土建 | 4649查看 3回答
江苏2001综合定额水电费的扣除
在执行江苏2001综合定额时,工程水电费可以按规定的系数(水:0.31%,电:1.20%,合计:1.51%)在计取税金之后扣除。 请问:若按1.51%系数扣除,其材料价差中的电费和水费是否可以按施工期的水电费的市场价进行调差?比如电费的定额基价是0.7,供电局公布的价格是0.9(上缴价),结算时,按1.51%扣除时,在材料差价表中,电价能否进行相应的调整?谢谢!问题补充:1:扣除的水电费金额=按单位工程计算出出的定额基价(包括加工厂或购入构件的定额直接费)*1.51%。 2:水电费由甲方代缴。 3:结算按实际使用的扣除,是否可以调整材料差价(电费0.7调整成0.9)?
全部回答
(3)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
已采纳1:综合定额包括工程水电费,如果按规定的系数(水:0.31%,电:1.20%,合计:1.51%)在计取税金之后扣除,工程水电费由甲方承担,不需要调整差价。 2: 如果工程水电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就不能按系数扣除; 施工期的水电费的按市场价进行调差 了;
2012-07-30 14:15:33
-
如果水电费全部是由甲方提供的话,可以按照定额价扣除,不需要调整差价
2012-07-30 14:03:20
-
因为1.51%系数是按照定额水平 测算的,所以 若按1.51%系数扣除,也就是按照定额水平扣除的,那么其材料价差中的电费和水费 不可以按施工期的水电费的市场价进行调差 了;
2012-07-30 14:02:03
还有0条追问正在审核中,请稍后回来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