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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ina.com 2012-08-15 16:20:11 | 重庆市 土建 | 5881查看 4回答
暂列金额的计算
请问下清单计价时,招标控制价中有暂列金额,且暂列的项目和价格都标明了的,但施工单位在进行投标时未计算该暂列金额,在结算时,施工单位把暂列的项目重新做了预算书,请问在结算时,是否应该把招标控制价中的暂列金额扣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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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应扣除,即使投标时施工单位没有计算,甲方也可以视为已含在其投标总价中 1.材料暂估价:投标报价时,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编制竣工结算时,若是招标采购的,应按中标价调整;若为非招标采购的,应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的材料单价调整。材料暂估价价差只计取税金。 2.专业工程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中应包括为满足专业工程施工所发生的专项施工措施费。结算时应按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原则计算。
2012-08-15 16: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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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应该按招标控制价中的暂列金额来扣除。
2012-08-15 16: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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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列金额的项目发生时才能计入,如果没有发生是不计暂列金额的。招标控制价与合同价是不同的,结算与招标控制价无关。
2012-08-15 17: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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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应该把招标控制价中的暂列金额扣除
2023-01-09 15: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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