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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 2012-10-28 17:17:03 | 广东省 计价软件GBQ4.0 | 1328查看 1回答
小弟请教各位一个桩头处理的问题
根据灌注桩的桩头处理是否需要截钢筋,让钢筋平齐,还要凿掉多余出来的混凝土,在广东定额里,关于桩头处理上是不是要一起套这两个定额呢1、桩头钢筋截断,单位为根,请问是算桩的根数,还钢筋的根数,凿灌注桩桩头;2、凿灌注桩等桩,单位为m3,这个应该是说凿了桩头多少多余混凝土,那么这些多余的混凝土该怎么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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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灌注桩的凿桩头一个子目就行了,不考虑钢筋的问题。 体积是桩径(截面面积)*凿除长度*根数 这个凿桩头的长度不能问别人,必须、必须看图纸上的标注,会有明确的数据的。(我们做过0.5m的、也做过0.8m的)
2012-10-28 17: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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