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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0****@126.com 2013-01-22 13:15:28 | 上海市 其他专业 | 6365查看 2回答
上海人工调差
根据“沪建市管(2008)12号文”的指导意见和“沪建市管(2008)39号文”工程量清单有关情况说明(四)的通知,本工程施工期间,当上海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主要材料、机械、人工价格发生的变化幅度超过“约定幅度”范围时(约定幅度:人工为±3%、钢材为±5%、其他材料和机械为±8%),调整其超过约定幅度以外部分的价格,但小于或等于“约定幅度”范围时,不予调整。具体调整方法为: 约定的结算价格=投标后的中标价格+[施工期内市场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招标文件约定基准时间的市场信息价×(1+约定幅度)]。 那么施工期内市场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怎么取定 1、砼工12月份信息价格区间101-118,那么取中间值109.5 2、砼工12月份软件直接套取的价格是112(也是定额站发布的价格) 那么以上应该取定哪个价格为准,高手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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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对于结算是这样的,结合上述文件,与建设单位协商确定信息价的区间值或直接让建设单位进行认价
2013-01-22 14: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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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造价管理站发布的计价办法以约定的结算价格=投标后的中标价格+[施工期内市场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招标文件约定基准时间的市场信息价×(1+约定幅度)]计算,平均值可去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来进行取值。
2013-01-22 16: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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