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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mcmc 2013-01-23 14:37:39 | 安徽省 其他专业 | 2201查看 1回答
关于取费的一些问题(安徽合肥地区)
1、清单计价中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有规定范围吗? 2、清单计价中除不可竞争费外,其他费用可以任意调整吗? 3、工程造价=综合价格×1.0012×工程费用类别调整系数±材料价差×(1+税率) 上述公式中的“综合价格”是经过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各种取费后的价格吗? 3、《2000年安徽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安装工程三类综合系数为84.85,《关于调整合肥地区建设工程取费费率的通知》中安装工程三类结算系数为133.43。请问:两者有什么不同?计价中采用哪一种?结算系数133.43中包含流动施工津贴吗? 4、2000年、2005年、2009年土建、安装定额有什么不同?采用的取费费率是否不同?实际工作中应套用哪种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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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1、清单计价中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的规定范围见费用定额。 2、清单计价中除不可竞争费外,其他费用可以任意调整。 3、工程造价=综合价格×1.0012×工程费用类别调整系数±材料价差×(1+税率) 上述公式中的“综合价格”是包含管理费、利润等取费后的价格,不包含规费、税金。 4、《2000年安徽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安装工程三类综合系数为84.85,《关于调整合肥地区建设工程取费费率的通知》中安装工程三类结算系数为133.43。前者是定额基价,后者是政府性调价文件,计价中采用后者,结算系数133.43中包含流动施工津贴。 5、2000年、2005年、2009年安装定额的区别在于价格不同,含量基本相同,采用的取费费率略有不同,具体工作中根据这几个定额的执行时间来选择应套用的定额。
2013-01-25 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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