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措施费的争议

    在招标文件中,措施二漏项了,在投标时,也没有加上。(一般情况投标都是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计价的)。请问在结算时,该项措施费要不要加上,是否这也属于投标人的让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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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措施项目属于投标方自主报价的项目,如果投标时未计,结算时也不考虑,认为是施工单位的让利。

    2013-01-27 11:22:00 

  • 如果合同明确包干结算,或者说不调整措施费,那么就不能调整,

    2013-01-25 17:03:59 

  • 在招标文件中,措施二漏项了,在投标时,也没有加上。(一般情况投标都是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计价的)。请问在结算时,该项措施费要不要加上,是否这也属于投标人的让利呢。。 表没报上,总价应该有措施费二的金额,如果是固定合同,措施费不应该在审计范围内。

    2013-01-25 17:22:13 

  • 措施一是以费率计取的措施费;措施二是以定额子目组价计取的措施费,措施二没有价格,不等于漏项。如果措施一里面已经计取了措施费,那么漏项的情况就不存在,结算时就可以不考虑。

    2013-01-25 17:50:30 

  • 虽然招标文件没有列明,但是一般招标文件都会提到,措施项目可以根据自己的施工方案自行调价或报价,投标没考虑,属于自己漏项,并不属于清单漏项,也就是视为让利,不管那种合同计价方式,结算都不会让你加上。

    2013-01-26 13: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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