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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771 2013-02-20 15:50:09 | 广东省 计价软件GBQ4.0 | 1275查看 4回答
规费和税金
我手上有一份结算工程。他们投标的是2009年11月分。可是他们开工是2010年11月份。到竣工才一个多月。也就是2011年1月30竣工他的税金和规费是根据2006年定额计取。他的税金是取3.41%。工程又分为签证部分、新增部份和原清单部分。(竣工图纸和投标时的图纸出入变更较大所以分得比较麻烦。)合同里有这么一句话:工程量按实际完成,结算套用现行最新定额,取费费率及利润率不高于平均值,请问我套2010年第三季度信息价。行吗?税金和规费怎么计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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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该结算应分三部分 1.原清单部分;综合单价不变,取费费率、规费等均不变化税 率在国家税率变动之前不得变动。 2.签证部分:签证工程量与原清单工程量有关联的,工程量变化幅度在±5%以内按原综合单价及费率处理;工程量变化幅度在±5%以外重新组价(按合同约定)。签证工程量与原清单工程量无关联的按合同约定重新组价。 3.新增部分:按合同约定重新组价。 对于合同条款中:工程量按实际完成,结算套用最新定额……内容及材料价格问题要查2009年11月投标,2010年11月开工的真实性,查阅施工资料和监理日志即可真实的材料价为业主和监理共同的认可价或按实际施工时间的当期当地信息价
2013-02-21 10: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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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内的执行中标价,变更签证部分重新计价
2013-02-21 10: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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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清单不要动。签证和新增的话,如果在原清单里有的或类似的项目,项目单价按原清单的综合单价。如果没有的,按现行定额组价,信息价取当月或近月信息价。新增项目综合单价一般还要降低多少个百分比。
2013-02-21 17: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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